建设生态市、 把好环评关

张天立

  环境影响评价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是 从源头上防止重大经济开发活动 和开发建设活动中 的决策失误和环境破坏 的重要手段。 所以建设生态市,必须严格把好环境影响评价关。

  一、 进一步学习贯彻环境法

  正确认识只有认真贯彻实施环境法才能做到环境立市、建设生态市, 从源头上防止我市在重大经济开发活动的决策失误和环境破坏,有效避免经济发展超出自然承载力,使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使我市在建设生态市中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在当前经济高速增长的压力下,环评工作是否能够为经济发展把好关,是“科学发展观”能否落实,生态市能否实现的关键一环。 才是真正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重点要解决的是决策层面上人的认识,要防止重大经济开发活动的决策失误和环境破坏。

  二、实依法行政,树立法律制度权威

  按“环境法”要求认真检查有无违法项目与行为,要 对违法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清查,绝不手软。 加大对环评中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建议 与中央一样,与市组识部、监察局一起研究将环保作为硬指标,以加大对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建议市人大能对“环境法”实施一年多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三、加强环境影响评价队伍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环评单位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抽查和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引入竞争机制、发挥市场作用,建议对大的建设项目环评建议实行招投标,实行公开公平竞争,在公平竞争中共同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水平。建议环评报告专家评审由第三方 (如专家委员会等组织)或项目建设方组织,然后送环保部门审批,这样保证了公正,专家评审更认真,减少腐败现象, 杜绝将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和敷衍了事的做法。不允许在经济利益面前丧失职业原则,特别不准个人承揽业务而使环评质量管理失控。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不得承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不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建设的项目。

  四、健全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促进环境决策民主化

  公众和舆论监督是环保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全面引入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办法,有助于建立和谐杭州。可以通过听证和座谈等多种形式,使公众成为影响环境影响决策的一支基本力量,直接听取项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或社区、村委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并完善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切实将公众意见落实。 建议必须按“环境法”及国家 《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有关部门应该加以督查,对因专家评审或审批不严而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要依法进行追究。

(作者系中国大气污染防治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环境专委会委员兼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