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临安市泥骆蚕桑专业合作社

  临安市泥骆蚕桑专业合作社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和服务职能,统一组织蚕农开展蚕桑生产、加工和销售,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促进了当地蚕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2004年,合作社实现经营服务收入160万元,纯收益16.36万元,返利社员5.86万元。

  一、市场催化,推动了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泥骆蚕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是市场催化的结果,是农民观念转变的结果,也是泥骆村广大蚕农对农业经营体制进行创新的结果。临安市河桥镇泥骆村是临安市蚕桑生产的重点专业村,近年来,传统的生产模式开始不断受到市场的冲击,蚕桑生产出现几次起落。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吃尽苦头的村民们开始意识到,只有自己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调和解决生产销售中存在的难题,把产前、产中、产后衔接起来,才能共同抵御市场风险,才能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于是,在市、镇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引导和大力支持下,2003年8月,“临安市泥骆蚕桑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

  二、强化服务。推进了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合作社自成立以来,积极探索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为农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当地蚕桑产业生产经营和蚕农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一是统一技术,做好组织农民生产的服务。合作社首先从生产环节做好技术指导和培训,在统一技术、统一器具、统一生产等方面加强了服务,大大提高了当地蚕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二是统一发展“订单蚕业”,做好联系农民与企业的服务。合作社通过统一发展“订单蚕业”,积极为农民做好与企业联系的服务工作,有效解决蚕茧卖难问题,增加了社员收入。三是统一品牌和加工,做好农民进入市场的服务。2004年初,合作社投资建造收烘茧灶,按照合同价和市场价全部收购了社员饲养的鲜茧,通过统一加工后再出售。既提高了茧子质量,又延长了产业链,做到了蚕农饲养、合作社加工和销售“一条龙”经营。今年合作社统一注册了产品商标——“天目牌蚕茧”,进一步提高了合作社组织农民的紧密程度和产品品牌知名度。

  三、建章立制,规范合作社的内部运作。合作社成立以后,从建章立制入手,按照合作社的宗旨和章程,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加强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保证了合作社的健康运行。一是建立了民主管理的体制。合作社社员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每个社员权利平等,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日常管理上实行“三会”制度,即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二是建立了自我发展的机制。合作社通过不断吸纳社员、吸收股金实现自我发展和壮大。2003年共有117户农户自愿入社,参股188股,交纳股金3.76万元;2004年又有新入社农户69户,参股248股,现共有参股农户186户,参股资金达到8.71万元,参股农户已占养蚕农户的62.4%。三是建立了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2004年初,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将2003年合作社50%的经营利润,对社员进行“二次分配和股金分红”。下半年,合作社进行了再次分红10000余元,目前已全部兑现到位,做到合作社与社员“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