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提高带领农民致富本领 中共余杭区委 余杭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提出了“围绕农民增收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思路,使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增强,实现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2004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可达7830元,比上年增长10.7%。
一、抓统筹、促整合,搭建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广阔平台。我区从2003年开始全面实施了村规模调整工作,将379个村调减整合成140个村,行政村总数由505个调整为262个,有效解决了部分村总体规模偏小、布局散乱、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加快了以工业化、城市化和产业化带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步伐。同时坚持把村规模调整工作与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合理地设置好村级党组织下属基层党支部,积极探索农村党员分类管理工作。通过整合农村资源,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农村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更为村级党组织、农村党员干部施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本领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二、抓班子、强龙头,建设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坚强堡垒。近年来,我区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围绕农村 “领头雁”工程建设的要求,突出以“双带”能力为标准选好班子、建强组织、带硬队伍,全面增强镇乡、村两级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能力,构筑起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坚强堡垒。在干部选拔上,加大公开选拔村后备干部工作的力度,两次公开选拔66名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工作;在干部管理上,加强对村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岗位业务素质的培训;在干部使用上,坚持将一批政治素质好、群众信任、“双带”能力强的能人推选到村干部的岗位上。
三、抓机制、重管理,构筑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制度保障。我区积极探索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路子,大力实施 “阳光村务”,从制度上规范村干部的行为,保障农民的权益。一是出台1项规则:统一制订出台《余杭区村务工作规则》,对村务工作作了具体细化。二是深化2项制度: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对公开内容、程序、方式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三是畅通3条渠道:推行和完善村干部报酬民主评议制度、村级信访调解室制度、民情恳谈会制度,畅通干群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四是狠抓村级“两推一选”和“海推直选”选举制度、“一般村务两委商讨决定、重要村务党员参与决策、重大村务村民讨论决定”决策制度、“民主理财、民主管事、民主管人”管理制度、村务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度等4项制度。
四、抓教育、强素质,夯实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人才基础。我区结合以 “把党员培养成为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为党员”为主题的“双培”活动,积极实施了农民素质教育工程,以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和非农技能培训为抓手,培养和造就与发展都市农业相适应的新型技术型农民,提高失地农民的转岗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培训对象主要是现有农民中的适龄(18—45周岁)人员,通过分期分批培训使其掌握1—2门实用技术和技能。2004年,全区培训量达17526人,其中失地农民2111人、农民富余劳动力3150人,并逐渐走出了具有余杭特色的“三电一技”(电脑、电工、电焊、农业实用技能)的培训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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