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先富群体 ”竞选“村官”若干问题的思考
钟德智
近年来 ,广大城乡涌现了一大批“先富群体”,在农村主要是指先富起来的企业家、工商户及种养殖大户等三类人。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是:越来越多富裕起来的村民积极参加村委会主任、委员竞选,且当选比例较高。总体而言,“先富群体”参与竞选“村官”是符合大多数村民的意愿,各方面大多对此也是持肯定、支持的态度,但不容否认的是,农村“先富群体”竞选“村官”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如何解决“先富群体”竞选、当选“村官”引发问题,本人就此提出若干对策,仅供参考。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用制度界定贿选与承诺捐赠竞选等方式的界限,规范选举程序,正确宣传引导选举行为。
一些村民对“先富群体 ”参与竞选“村官”最大的诟病是认为这些人搞“贿选”,因而“选举年”也就成为“信访年”。但每当上级组织到村里调查时,大部分却查无实据,难以认定,难以处理。这反映了我们现有的法律法规的不完备,造成有空子可钻。因此,必须尽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打击各种违法违规选举更具有刚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使之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真正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
1、在农村全面推行公开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并使之成为制度。建德市从 2003年开始在全市农村开展的公开选拔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工作要经历四个步骤,即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答辩测评、确定培养。这一做法使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由具代表性和广泛性的机构来挑选,避免了暗箱操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选准配好村党支部书记。一方面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农村党员的培养教育,把真正作风好,处事公道,能干事的党员推上村支书的岗位。另一方面,有必要改革现行的选拔村支书的办法,把决定村支书的权力交给村民。
3、从实际出发,调整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序。我们认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可以在前,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在后。村委会选举工作由换届前的党支部主持,由广大村民选举出来,得到他们信任的村委会主任、村委委员,如条件具备,可提名作为下届村党支部支委的候选人,由村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村两委互相兼职,有利于协调村两委关系,有利于减少村两委职数,同时减少开支,减轻村民负担。
三、加强对“先富群体 ”“村官”的教育引导和监督。
在教育培训方式上,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具有针对性;要紧密联系实际,采取灵活、互动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效果。要多给他们提供一些学习机会,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进程,帮助他们有效地搞好工作。在教育培训内容上,要强化对“先富村官”的宗旨观念、服务观念、全局观念、法制观念的教育,教育引导“先富村官 ”依法治村,调整心态,摆正位置,从大局出发,自觉维护村党支部在全村的领导核心地位。
完善对“先富群体 ”“村官”的监督、评价。要充分发挥村民会议和村党支部对村委会尤其是村委会主任的监督作用。要充分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民会议的各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村党支部作为村级组织的核心,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保证作用。作为上级组织的乡(镇)党委政府,必须将管理监督“村官”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章立制,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职责。另一方面,要完善对“先富村官”的评价,评价要全面、客观、公正,评价指标的制定应从实际出发,以此引导“先富村官”树立正确的宗旨观、政绩观。
(作者单位:中共建德市委党校) |